Ja Poon:我愛你,但我不喜歡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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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有人說過,愛,就是明明再多不喜歡,感到再多不舒服,但,仍然會繼續堅持下去……

很多讀者朋友來信分享的故事,大部份都是說自己很愛對方,對方卻有很多不是。他們久經周旋、對罵、冷戰後,一是相對無言等分手,二是對方有外遇,三是自己出軌。

等分手的會問怎打破?有外遇的會問怎挽救?自己出軌的會問該選誰?

每次,我都會分析他們已知道但不肯面對的狀況,然後反問他們想要甚麼將來?想要哪樣的情人?

最後,不少讀者事隔一段時間,就會給我一封感謝信,說已找到新情人,發展不錯。

是的,有時太累,換個對象,萬象更新,感覺良好了,又可以重新走到熱戀期,總比要堅持死守一段有問題的關係,來得舒服自在,因為,愛很難。

兩個陌生人走在一起,開始是因為好感,發展是因為喜歡,當走到相處,再好的人都會有缺點顯露。拍拖的蜜月期過後,兩人的熱度開始退減,原本覺得不礙眼,或遲些就會好的小問題,就會開始累積,然後,便會變成你愛我就應該為我改。

當一大堆錯誤期望,沒得到預期期望,便會變成抱怨、爭吵,然後反反覆覆,重重覆覆,繼而就會有離心,因為放棄永遠比繼續容易,離開永遠比苦守舒服,結果,旁人一句你想要什麼將來?他們一般都選擇了分手。

其實,喜歡很容易,但,愛真的很難。難在喜歡不需要負責任,但愛要。要負責任象徵了我選擇了你,就不應該戀上其他人,因為有了取捨,便 有了犧牲;因為有了犧牲,便有了期望;但,人是付出了需要得到回報,才有動力繼續的。偏偏,愛就是不合邏輯地無私,只求看到對方好,就甘願默默支持付出。

當然,因為愛自己,想要更好的將來,所以要處理不愉快的關係,選擇分手是長痛不如短痛的好方法。既然有離心,既然守不下去,就證明對方 不是一個能令你甘心去死心塌地的人。一個無辦法令你不能不愛的人,試問你還有什麼心力再多愛他?既然雙方都不夠愛對方,兩個人走在一起,也不會有幸福。

兩個人的關係,要令對方從好感,變成喜歡,再孕育出愛,撇除難以解釋,又可遇不可求的夢中情人外,就是令自己好到令對方徹底體會到,失去你,將永遠再不會找到下一個。

這是絕對的辛苦經營,但只要你夠愛,自然會從中找到樂趣,即使抱怨,也會有動力繼續。

其實,要是找到一個愛他勝過愛自己的人,所遇到的問題再多再難,都會懂得給自己信心和勇氣面對、處理、接受、包容,因為那個人,就是你再不喜歡,也會心甘命抵去珍惜的最愛。


電影編劇、專欄作家Ja Po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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